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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产继承人继承财产怎么分配

阅读数:68 时间:2024-12-10 来源:admin
财产继承人继承财产怎么分配

一、财产继承人继承财产怎么分配

继承中财产划分依准则。遗产按顺序分配,第一顺序是配偶、子女、父母,他们优先,都无继承权才轮到第二顺序。同一顺序通常均等分配,生活困难、缺乏劳动能力的应照顾,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重要的可多分,有抚养能力却未尽义务的少分或不分。继承人协商一致可调整分配方案,以达更公平合理结果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

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

(一)第一顺序:

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

(二)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
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;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
本编所称子女,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。

本编所称父母,包括生父母、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。

本编所称兄弟姐妹,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、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、养兄弟姐妹、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。

二、财产继承人有哪些权利

作为财产继承者,他们具有如下重要权限:首先,依据法律规定,他们享有接收被继承人所留下之遗产的合法权益。此种遗产不仅仅局限于动产与不动产,还包含了知识产权等各类形式的财富资源。其次,在继承流程正式启动之后,他们有权要求进行全面彻底的遗产清理、计算以及分割工作。再次,他们在遗产的管理及处理过程中拥有一定程度的参与权和监督权,以确保遗产能够得到妥善的管理和公平的分配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

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

(一)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

(二)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
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;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
本编所称子女,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。

本编所称父母,包括生父母、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。

本编所称兄弟姐妹,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、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、养兄弟姐妹、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。

三、财产继承人的顺序排列是什么意思

继承权顺位法定,首为配偶、子女、父母,次为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子女包括婚生、非婚生、养子女及有抚养义务的继子女;父母含亲生、养父母及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。首要顺位先继承,若全无资格,次要顺位接替。简言之,继承遵循法律序列,确保有序分配遗产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

遗产

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

(一)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

(二)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
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;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
本编所称子女,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。

本编所称父母,包括生父母、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。

本编所称兄弟姐妹,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、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、养兄弟姐妹、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。

在法定继承情况下,财产的分配通常遵循以下原则:

首先,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第一顺序为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;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
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,一般应当均等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应当予以照顾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可以多分。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,不尽扶养义务的,分配遗产时,应当不分或者少分。

继承人协商同意的,也可以不均等分配。